【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中国国家发改委对话美国在华企业 回应三大关切******
(经济观察)中国国家发改委对话美国在华企业 回应三大关切
中新社北京11月2日电 题:中国国家发改委对话美国在华企业 回应三大关切
中新社记者 王恩博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在北京与美国在华跨国企业高层举行圆桌会。此次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国际司、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中国美国商会、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及60余家美在华企业高级代表参会。
11月1日下午,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对话之中,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负责人回应了美国企业对于最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服务“双碳”目标、中美关系等议题的多个关切。
鼓励外商投资有何新招?
中国官方最新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受到玛氏等企业关注。据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夏晴介绍,相比上一版,新版目录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一是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新版目录总条目1474条,较上一版本净增加239条,增幅达19.4%,增加条目近年来最多。这充分表明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态度是明确的,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是坚定的。
二是加大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引资政策力度。此次目录修订加大了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力度,推动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许多外资企业在上述这些领域是具有优势的”,夏晴说,新版目录的出台为这些企业实现更好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三是加大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引资政策力度。此次目录修订根据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省份的比较优势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加大了对基础制造、民生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外资企业利用当地劳动力和特色资源优势实现更好发展。
如何把握“双碳”机遇?
跨国企业如何参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进程,是康菲石油等企业的关切。“我们欢迎和支持外资企业积极投身到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赵鹏高细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机遇。
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交流合作是其一。特别是要聚焦可再生能源开发、核能、节能、氢能、储备能源、二氧化碳利用与封存、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加强技术交流互鉴,共同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动力。
开展绿色低碳贸易与投资合作亦是重点。赵鹏高说,中国支持外资企业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领域加大在华投资力度,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规模,有关企业也将享受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等既有政策,“我们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他同时提及,中国承诺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外企业具有广阔合作空间和巨大合作潜力,希望跨国公司发挥自身优势,与中国企业携手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怎样坚定在华发展信心?
“在中国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外资是何定位?如何坚定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施耐德电气提出的问题,也是众多在华美国企业的关切。
“美在华企业既是国际大循环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推动中国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力量。”国家发改委国际司副司长高健表示,美在华企业踊跃报名此次圆桌会,60余家美重点在华企业代表第一时间积极反馈,参与热情极高,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美企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今年1至9月,中美贸易额达5803.97亿美元,同比增长6.9%;美对华投资保持稳定,对华投资额达18.6亿美元,同比增长1.3%。
高健指出,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市场,能够为外资企业带来广阔的机遇和合作空间。希望美在华企业保持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在“变局”中培育新的战略机遇,充分把握潜在投资机会,探索更多投资合作领域,支持和促进更多技术创新及其在华应用推广,为促进中美经济合作走深走实、中美关系更好向前发展贡献积极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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