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450万元!富德产险遭原总经理起诉 此前高层罕见集体被免职******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魏薇) 1月30日,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产险)发布了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据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罗桂友曾任富德产险总经理。2022年6月,富德产险发布公告称,免去龚志洁富德产险董事、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的职务。彼时,将帅同时被免的消息震动业内。
对于上述劳动人事争议、公司将帅同时被免的具体原因以及其他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中新经纬联系富德产险。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450万或系2倍赔偿
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空缺
2022年6月21日,富德产险连发3则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决定免去龚志洁董事、 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董事、总经理职务。
将帅同期被免职的情况在保险行业并不多见。公开资料显示,罗桂友自2015年6月担任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在富德产险任职已有7年。
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一项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450多万的赔偿金如何得来?是否合理?
北京升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晓玲对中新经纬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第三十九条之外的情形,除非是劳动者自愿申请离职,单位无论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闫晓玲表示,如果单位没有按照上述事实或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案中被辞退员工属于高管,若在公司任职7年,薪资比较高的话,计算补偿金或赔偿金及其他损失,金额计算虽达450万,但能否得到支持则需要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看劳动者、单位是否存在上述过失的法定情形,以及损失证据是否充分,具体结果有待裁决。
有业内消息称,2022年6月,富德产险实际免职了三位高管,除了龚志洁和罗桂友,富德产险原副总经理、精算负责人朱君平也在被免职之列。三位高管被免职的背后原因或系踩雷信用保险业务。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富德产险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开展银河国际融资性保证险业务时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情况,涉及保费金额1573.73万元,朱君平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上述情况,中新经纬向富德产险核实。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在多名高管被免职后,富德产险于2022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并明确了公司临时负责人为李春彦。不过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李春彦已不在其披露的高管信息之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为空缺状态,董事、监事一栏各三人。
连年亏损,信保业务遗患待解
人事变动的背后,富德产险经营业绩并不乐观。
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2年4个季度,富德产险累计实现保险业收入11.03亿元,同比下降56.12%;净利润亏损约2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扩大约1.76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9.8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66.12%;本年度综合成本率达到131.43%。
公开资料显示,富德产险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为35亿元。从业绩表现来看,该公司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以来仅2015年、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正,其余年份皆为亏损状态。近五年,2018年至2022年,富德产险累计亏损约12.56亿元。
从业务发展看,2015年,富德产险着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使得这一险种迅速跻身该公司第二大险种。此后,该公司保费规模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持续增长。随着信用保证保险风险暴露,富德产险业绩开始下滑。
2019年,富德产险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规模缩减至0.56亿元,退居为该公司第四大险种,承保亏损6.39亿元,成为富德产险亏损最严重的险种并招致一系列投诉。2019年也成为目前富德产险亏损最为严重的年份,净利润为-6.68亿元。
天眼查平台显示,截至2月3日发稿前,富德产险保证保险的合同纠纷案件多达2418件,成为该公司被投诉最多的险种。
截至目前,富德产险多款保证险已被停售,但其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
富德产险在其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现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时指出,保险风险方面,主要是存量信保业务和延保业务的保险责任。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努力做“把命令下达清楚”的基层指挥员******
下达命令,务必清楚明确
■杨元超
不久前,我作为基地前进指挥组成员,随某旅夜间火力突击演练分队跟训。部队出发前,发射连连长在班排骨干会上提了不少要求。我旁听了一会儿,觉得他说的有些空泛、不够具体。比如,要求遭“敌”精准打击时各车灵活处置,却没说何时进行伪装、能否脱离梯队自行疏散隐蔽;安排兼职卫生员在出现人员“伤亡”时迅速处置,却对兼职和本职工作冲突时哪个优先没有明确;强调严格按规程操作,却对紧急情况下容易变形走样的环节没有强调提醒……而这些,恰恰是班排骨干最关心的点,也是他们在会后最需要给所属战士明确的。再一看听了连长讲话的骨干们,很多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回想起自己担任指导员的经历,“把命令下达清楚”,也是战士们给我上的第一课。记得上任不久,我连就参加了一次阵地外围警戒任务,事先我只给各警戒小组大体划分了范围,对一条平时很少有人车经过的“断头路”却没指定责任人,只说“有情况各小组兼顾一下就行”,结果当晚的导调课目恰恰是小股“敌特”从这条路上潜入。由于相邻两个小组在警戒巡逻时都对这条路“一带而过”,导致“敌人”差点渗透到装备附近,要不是操作号手及时发现,整个发射行动就失败了。
任务结束,我把责任归咎于警戒人员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不知及时补位,还当众批评了这两个小组。但我从战士们的眼神中感到,他们感到很委屈,甚至有些不服气。事后,副连长找到我开诚布公地说:“这次真不能怪战士们,怪就怪你没有把命令下达清楚。”
一语点醒梦中人。循着副连长的话反思,我发现自己除了这次任务外,在日常工作中也有不少命令下达不清的情况。开连务会部署工作,有的骨干几乎不动笔记录;晚点名讲评工作,队列里明显有人心不在焉……细细回想,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就是当时自己讲了不少正确的废话和“两头堵”的车轱辘话,而对官兵迫切想知道的“我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等,却囫囵吞枣、语焉不详。
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后,再下达命令、布置任务时,我努力做到把方向目标指清楚、把标准要求尽可能量化到“米秒环”、把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如此一来,开会的时间变短了,任务却安排得明明白白。后来,有不少骨干反映,指导员讲话终于能说到点子上了。
战士们的鼓励,引发我更深的思考。作为一线带兵人和基层指挥员,“把命令下达清楚”很难吗?想想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下达命令前一定把情况弄清、把任务想透,下达的命令一定要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具体可行,同时明确重点难点堵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战场上、工作中,固然需要官兵们发挥主观能动性,但绝不能因此而在安排任务时含含糊糊、大而化之,更不能故作高明地卖个关子,让部属去揣摩和猜测。因为,只有上级把话说清楚,下级才能把事干明白。